本报安徽讯记者孙斌园通讯员朱勇日前,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采取暂停11家药品生产企业及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的14种违法广告产品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销售。并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所涉零售药店的跟踪检查,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药械进行抽验,发现假劣药械的,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此次被责令暂停销售的药械是:云南龙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“生力胶囊”(国药准字Z)、黑龙江全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“天麻追风膏”(国药准字Z)、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“康寿丸”(国药准字Z)、荆门千年健医疗保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“寒水石理疗器”〔鄂荆食药监械(准)字第号〕等14种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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